一、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出现欠款情况,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此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并无关联。
二、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
-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
-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
-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避免超期,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 若债务存在担保,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
三、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西塞山风景区位于黄石市城区东部长江南岸,规划总面积0.495平方公里,区内以西塞山险峻秀丽的自然景观和纷陈的胜迹为实物主体,以道仕袱古黄石城多经沧桑的变迁史和年代久远的古诗词为重要文化内涵集合而成。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景点众多。西塞山又名道仕洑矶、矶头山,海拔176.5米长周18.5公里,历史上就以其吴头楚尾的地理位置和险峻的地形集古战场和风景名胜与一身。从东汉末年到新中国成立前,发生在西塞山的战争达一百多次,文人雅士观赏西塞山晨曦暮色述志言情而吟诗填词近百篇,并在悬崖陡壁上留下不少摩崖石刻。市园林部门从1985年5月起,在西塞山着手进行游览小道、长廊、上观亭、桃花亭、沿江铁链护栏和桃花古洞、古钩鱼台的维修建设,景点不断得到开发利用。